第02版:要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启动公安食药环侦大讲堂
京东商城经营的3批次蜂蜜不合格情况公布
明年1月起 保健食品包装必须印上“不是药物”
食品包装发展应注重安全与环保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8月2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京东商城经营的3批次蜂蜜不合格情况公布

 

本报讯 据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消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26号),涉及北京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在“京东商城”经营的枇杷蜂蜜和百花蜜

抽检基本情况。京东商城88°官方旗舰店(经营者为北京宏昌鑫峰科技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店)销售的、标称北京宏昌鑫峰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安徽蜂献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枇杷蜂蜜和百花蜜,经检验,其中诺氟沙星不符合规定。

原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执法人员向“京东商城”(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送达检验报告,并开展现场检查。经查,经营企业为北京宏昌鑫峰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朝阳路67号9号楼11层2单元1202。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能够提供上述产品销售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京东JD.COM”开放平台在线服务协议》复印件。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北京宏昌鑫峰科技有限公司送达检验报告,并开展现场检查。

经查,该公司共购进85瓶百花蜜500克/瓶(生产日期为2018-06-04),80瓶枇杷蜂蜜500克/瓶(生产日期为2018-09-16);共计销售20瓶百花蜜500克/瓶(生产日期为2018-06-04),12瓶枇杷蜂蜜500克/瓶(生产日期为2018-09-16)。库存的65瓶百花蜜500克/瓶(生产日期为2018-06-04)以及68瓶枇杷蜂蜜500克/瓶(生产日期为2018-09-16),已于2019年4月8日退给安徽蜂献蜂业有限公司。

“京东商城”已停止为北京宏昌鑫峰科技有限公司的不合格食品提供平台服务。原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已将相关材料移送至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不合格食品,北京宏昌鑫峰科技有限公司已主动停止经营,并采取召回措施。

在“京东商城”经营的蜂蜜

京东商城蜂之侣官方旗舰店(经营者为浙江省杭州基尼实业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店)销售的、标称浙江省杭州基尼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安徽蜂献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蜂蜜,经检验,其中诺氟沙星不符合规定。

原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执法人员向“京东商城”(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送达检验报告,并开展现场检查。经查,经营企业为杭州基尼实业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880号荣华时代大厦2005室。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能够提供上述产品销售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京东JD.COM”开放平台在线服务协议》复印件。

“京东商城”已停止为杭州基尼实业有限公司的不合格食品提供平台服务。原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已将相关材料移送至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石窝山泉桶装饮用水上不合格名单

又讯 当天公告的还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瓶/桶装饮用水58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5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不合格样品情况:标称北京大石窝洪源水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的桶装饮用水(石窝山泉桶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同批次5个独立包装的产品中铜绿假单胞菌均不得检出。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3上一篇  下一篇4  
 
   
   
   

中国食品安全报社主办
报社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一区16号楼 邮编:100070
采编热线:010-63703066-8516 广告热线:010-63703066-8388
京ICP备10219194号-3

所有内容中国食品安全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