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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6月2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丰台局:
加强市场的事前、 事中、事后监管
 

本报讯 李斌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经营主体促销行为,切实落实消费环节赔偿先付制度,切实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丰台区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加强网络市场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开展靶向检查。对于2019年1到5月丰台区投诉举报量前十的网络经营企业,进行实地走访。要求经营者严格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经营。要自查自纠,对于自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严禁使用 “仅限今日”、“今日特惠”等不实语言。对于打折促销的商品要严格按照折扣出售商品,严禁价格欺诈行为。二是进行集中指导。在“618”购物节前夕,丰台区市场监管局积极邀请丰台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的法官,集中丰台区80多户中小型网络经营者,进行针对网络交易职业索赔的问题进行讲解。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提升丰台区网络经营者的守法意识。三是强化事后披露。今年,丰台区市场监管局将通过小区公告栏、户外广告牌等方式,发布2019年度“618” 购物节投诉举报前五的网络经营企业名单。对举报属实的违法问题进行处罚,并对社会公示。同时,发出网络购物预警,提示消费者网络购物应谨慎下单,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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