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消费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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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水器安装不当遭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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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水器安装不当遭赔偿

 

日前,家住安徽省怀宁县高河镇的黄先生,来到怀宁县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投诉反映其一周前在高河镇一家用电器专卖店花3500元购买了一台“格力牌”净水器,准备安装在自己新装修的商品房使用,由“格力”售后服务部派人当天下午上门安装好的,当时能正常使用,因是新装修的房子,暂时为了除味通风,而一直未入住,第二天下午打开房门时发现地面全是水,将已经装修好的木地板、组合柜脚等全部浸泡在水里,损失惨重,查找原因发现原来水从净水器那儿漏出来的,于是找商家要求理赔,后商家与“格力”总部联系,将净水器送到珠海检测,经总部检测表明不是产品质量问题,是安装工没有将产品内水管接好导致的,遂要求“格力”售后服务部赔偿损失,双方多次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

接到投诉后,12315平台立即将该投诉交辖区所办理,经执法人员调查了解,投诉人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并将情况对“格力”总部进行了反馈,要求其予以重视妥善处理好此事,后组织双方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格力”售后服务部一次性赔偿投诉人18000元,并为投诉人换一台新净水器,重新安装试用并三包。双方对此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朱兴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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