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消费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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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提醒: 切勿非法携带海鲜入境
选购、食用和贮存预包装食用油关键要“五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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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1月2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海关提醒: 切勿非法携带海鲜入境

 

记者从深圳海关获悉,该关近日在深圳皇岗口岸查获30余名旅客利用背包违规携带象拔蚌355.51千克入境。海关提醒广大民众,切勿非法携带海鲜入境,日常食用海鲜请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并请特别关注产品的中文标签。

1月12日零点至3点间,深圳海关在皇岗口岸入境大厅陆续发现一些形迹可疑、试图逃避X光机查验的旅客,现场关员随即对这些旅客的背包进行开包查验。经过查验,关员发现这些旅客的背包里装有一袋袋用塑胶袋装着的象拔蚌,这些象拔蚌包装简陋,且无来源地、生产日期及标识,属“三无”产品。在将近3个小时中,现场关员陆续从30余名旅客行李中查获象拔蚌共33批,总计355.51千克。目前,海关已依法对上述物品作销毁处理。

据现场关员介绍,象拔蚌属于水生动物产品,为国家禁止携带入境物,且该批“三无”象拔蚌的包装简陋,卫生安全隐患较大。携带“三无”海鲜通关,不仅影响口岸正常的通关秩序,更破坏市场秩序,威胁民众身体健康。

海关提醒广大民众,切勿非法携带海鲜入境,日常食用请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并请特别关注产品是否有中文标签,是否记载食品的原产地及境内代理商的姓名、地址、电话等。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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