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消息,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抽检肉制品、饼干、豆制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7类食品240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385批次、不合格样品17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微生物、农兽药残留、重金属等指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哈尔滨市比优特商贸有限公司尚志分公司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哈尔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林道斯哈尔滨风味红肠,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二、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县华盛超市销售的标称天津市大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口口香肠,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三、福建冠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奥体阳光店销售的标称深圳富崎乐贸易有限公司委托广东省汕头市赞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孜然味手撕猪肉条和五香味手撕猪肉条,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四、北京京顺美廉美超市有限公司仁和超市销售的标称卡夫(厦门)进出口有限公司进口的诗琳娜奶酪味苏打饼干(原产地:马来西亚),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五、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湖南怡合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茶油豆腐(非发酵性豆制品),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六、苏果超市有限公司江苏省南京市网板路连锁店销售的特小凤精选鸡蛋,经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苏果超市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综合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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