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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乳业“供港”商标被国家商评委裁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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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12月2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晨光乳业“供港”商标被国家商评委裁定无效

 

12月21日从晨光乳业代理律师处获悉,晨光乳业的“供港”相关商标已被国家商评委裁定为无效。

2017年11月,因温氏乳业的包装使用“供港鲜牛奶制造”标志,其“供港”二字与晨光乳业“供港”商标相同,晨光乳业将温氏集团告上法庭,要求温氏集团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相关损失3305万元。而温氏方面则向原国家工商总局商评委发起申诉,要求认定晨光“供港”商标为无效。

今年12月21日,晨光乳业诉讼代理律师向新京报记者证实,晨光乳业已撤诉,其“供港”相关商标被国家商评委裁定为无效,目前晨光乳业已对商评委发起行政诉讼。

中国商标网信息显示,深圳市晨光乳业有限公司申请的第29类“供港”商标、29类“供港壹号”商标均处于等待实质审查阶段,第29类“供港壹号”商标则处于异议中。据晨光乳业官方客服称,晨光“供港壹号”常温产品目前比较缺货,低温产品正常销售。

公开资料显示,深圳市晨光乳业有限公司创建于1979年,控股股东为深圳市光明集团,自称“珠江三角洲地区最大的乳制品生产和销售企业之一”。(报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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