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大家讲坛
3上一版  下一版4
 
农村地区不能成为“消废市场”
“好大米”为什么卖坏了
浙江省小餐饮治理的立法与监管实践
版面导航     
 
下一篇4 2018年12月2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农村地区不能成为“消废市场”

 

□ 鱼予

2月14日,农业农村部会同商务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华全国供销总社等部门在京联合召开全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记者从会上获悉:六部门将合力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行动为期三个月,到2019年春节前取得明显进展。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的健康和幸福,吃得健康、吃得安全,对老百姓来说是大事。然而,一些农村地区正在成为问题食品的“消废市场”,伪劣、变质食品普遍存在。

在偏远农村,不法商贩利用农村消费水平低、信息闭塞、农民只注重价格而忽视质量的弱点,只追求经济利益,将过期或即将过期的食品低价倾销到农村市场,安全隐患尤为凸显。农村小商店分布较分散,使得食品安全监管面大、量多、线长,地方有关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鞭长莫及、力不从心。

不让农村成为“消废市场”,需要监管执法规避短板。食品安全既包括生产安全,也包括经营安全。曾有分析认为,农村地区之所以成为“消废市场”,看似是因为消费者意识淡薄,才造成问题食品横行乡里。可事情却恰恰相反,如果地方政府监管部门能把假冒伪劣食品从源头上堵住、从流通上截住,农村的消费者怎么会有机会买到问题食品?由此可见,问题食品扎堆农村的主要症结,并不在消费环节。

食品安全,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对此,六部门将对农村食品市场开展一次全面扫除,集中力量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这值得一赞。但要治本,还得加强宣传培训,强化百姓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农民的辨别能力。从法律法规和安全基础知识上入手,提高农村地区食品制造商对法律责任的认识,整合监管力度,构筑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

不让农村地区成为“消废市场”,需要久久为功。相信只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作用,不断加大监管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定能让犯罪分子如过街老鼠无处藏身,让假冒伪劣食品在农村没有市场。

 
下一篇4  
 
   
   
   

中国食品安全报社主办
报社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一区16号楼 邮编:100070
采编热线:010-63703066-8516 广告热线:010-63703066-8388
京ICP备10219194号-3

所有内容中国食品安全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