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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 控制情况的通告 (2018年第2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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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 控制情况的通告 (2018年第21期)

 

本报讯 据北京市食药监局消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2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24号),涉及北京市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报如下:

一、在京东商城(网站)销售的亚麻籽油

(一)京东古树谷食品官方旗舰店(经营者为山东古树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站)销售的标称山东古树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亚麻籽油(生产日期:2018-02-05),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规定。

(二)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执法人员向“京东商城”(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送达检验报告,并开展现场检查。经查,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能够提供上述产品销售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京东JD.COM”开放平台在线服务协议》复印件。

(三)“京东商城”已停止为山东古树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不合格食品提供平台服务。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已将相关材料移送至泰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在京东商城(网站)销售的澄海酸菜、潮汕咸菜

(一)京东青诚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无锡四季青诚商贸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站)销售的标称汕头市德生食品厂生产的澄海酸菜(生产日期:2018-04-03)和潮汕咸菜(生产日期:2018-04-03),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规定。

(二)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执法人员向“京东商城”(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送达检验报告,并开展现场检查。经查,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能够提供上述产品销售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京东JD.COM”开放平台在线服务协议》复印件。

(三)“京东商城”已停止为无锡四季青诚商贸有限公司的不合格食品提供平台服务。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已将相关材料移送至无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在京东商城(网站)销售的陈醋蒜(酱腌菜)

(一)京东米由你专营店(经营者为北京米由你商贸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站)销售的标称锦州百合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陈醋蒜(酱腌菜)(生产日期:2018-04-13),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规定。

(二)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执法人员向“京东商城”(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送达检验报告,并开展现场检查。经查,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能够提供上述产品销售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京东JD.COM”开放平台在线服务协议》复印件。

(三)“京东商城”已停止为北京米由你商贸有限公司的不合格食品提供平台服务。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已将相关材料移送至北京市平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北京米由你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陈醋蒜(酱腌菜)

(一)北京米由你商贸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站)销售的标称锦州百合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陈醋蒜(酱腌菜) (生产日期:2018-04-13),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规定。

(二)北京市平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北京米由你商贸有限公司送达检验报告,并开展现场检查。经查,上述批次陈醋蒜(酱腌菜)共购进24瓶,销售16瓶,退回生产企业8瓶,库存0瓶。

(三)对不合格食品,北京米由你商贸有限公司已主动停止经营,并采取召回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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