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封面
下一版4
 
通州局于家务食药所专项整治白酒市场
版面导航     
 
2018年6月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州局于家务食药所专项整治白酒市场

 

本报讯 通州区食药监局于家务食药所根据《关于对市场开展散装白酒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近日重点对辖区市场的商户进行了检查。

该所采取三步走,一是认真摸排,完善登记台账。根据前期摸排结果,组织所内执法人员按村划分,落实完善辖区酒类经营单位台账,详细记录散装白酒经营者基本信息及变化情况,切实纳入监管视野,增强监管针对性,消除监管“死角”。销售散装白酒必须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应有“散装食品销售”。二是明确重点,加大检查力度。重点检查贮存和销售散装白酒标签标示。贮存散装白酒,是否在贮存位置标明产地、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酒精度大于等于10%vol的饮料酒可以免除标示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三是注重规范,明确主体责任。加强对市场环节及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严格实施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储存和销售记录等制度,在酒类的容器或包装上,标明相关信息,确保白酒质量安全。

经查,于家务辖区内没有经营散装酒的现象。此次共检查市场2家,商户10家次,出动22人次、4车次。图为执法人员在经营白酒的店里认真检查

(于家务食药所供稿)

 
 
 
   
   
   

中国食品安全报社主办
报社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一区16号楼 邮编:100070
采编热线:010-63703066-8516 广告热线:010-63703066-8388
京ICP备10219194号-3

所有内容中国食品安全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