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家食药监总局近日通告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饼干、乳制品、饮料、特殊膳食食品、罐头、茶叶及相关制品和糖果制品等9类食品71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03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据悉,总体情况是粮食加工品11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肉制品7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饼干98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乳制品10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饮料7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特殊膳食食品21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罐头74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36批次,糖果制品118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通报相关省份依法予以查处,并要求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河南、广东等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食品生产企业、进口商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上海、浙江、安徽、山东、广东等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要求北京、浙江等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上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