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消费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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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信息有误 超市被判十倍赔偿
揭示九则食品谣言
超市购进“问题”茶叶 赚一元被罚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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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1月2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超市购进“问题”茶叶 赚一元被罚五千元

 

1月22日,在福建省仙游县度尾镇经营超市的侯某收到市场监管部门送达的罚单,其被没收“铁观音”茶叶4包和违法所得1元,对侯某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0元。

据悉,2017年12月6日,仙游县度尾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依法对度尾镇后埔村的某生鲜超市进行检查,发现该经营场所柜台上摆放有“铁观音”茶叶4包,外包装上均未标注任何标签。侯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于当日被立案调查。

经查明,侯某销售的“铁观音”茶叶是于2016年12月份由一上门推销商进货的,共购进该“铁观音”茶叶5包(进货价是2元/包,销售价是3元/包),这些“铁观音”茶叶外包装均未标注任何标签。至被查时,侯某销售“铁观音”茶叶1包,还剩下4包被执法人员当场查扣。侯某违法经营货值为15元,获利1元。

执法人员认为,侯某经营的“铁观音”茶叶属于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一)项的规定,属于“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的行为。侯某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及未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

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对侯某作出该行政处罚。对侯某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相关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责令其立即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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