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6日,河北省稽查局交办,保定市食安办组织有关部门对涿州市义和庄镇苑庄村张三恒鸭厂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
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和对当事人的询问调查证实,当事人在近两年内屠宰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肉鸭,价值1022万元,并对现有库存的2500只鸭产品及单据等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因其在近2年内屠宰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肉鸭涉案金额巨大,销售范围广、生产条件简陋,违法性质恶劣,涉嫌触犯《刑法》修正案(七)第三百三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该案已移交公安部门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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