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3日,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安吉某酒店内查获约200人的“老年健康讲座”,该讲座参加者均为来安吉旅游的中老年旅游团,内容为讲解老年保健知识以及推销西藏某公司生产的梅邦虫草精。经查询,上述梅邦虫草精批准的保健功能为“免疫调节、抗疲劳、抑制肿瘤、调节血脂(降低总胆固醇)”,但是其产品描述为“本品精选西藏纯正冬虫夏草为原料……,本品可增强细胞免疫,体液免疫和巨噬细胞的吞噬功能……,本品还可以降低运动后的血乳酸和血尿素氮含量。”明显将已批准的保健功能作了引人误解的夸大宣传,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的规定,构成了虚假宣传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安吉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18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该案中王某销售虫草精时将保健功能作了引人误解的夸大,进行虚假宣传,欺骗中老年人,社会影响恶劣,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误导了消费者的消费意向,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应当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