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网络订餐经营行为,保障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政府及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要求,各主要网络订餐平台在公开、公正、公平、自愿基础上达成一致,成立网络订餐平台自律共建联盟(简称联盟),并共同制定遵守联盟公约的各项内容。
一、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管理责任和义务。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主动在平台首页向社会公开,认真接受社会监督。
三、严格平台准入机制,认真对申请入网经营者资质进行线上线下实质性审查,禁止无照无证经营者进入平台。
四、建立健全入网经营者档案,并及时更新,保证经营者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五、严格要求入网经营者公示其证照信息,餐饮量化分级信息,并对其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要求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清除入网资格。
六、严格履行对入网经营者的管理责任,及时制止违法行为,并向属地食药监管部门报告;主动定期向食药监管部门报送平台管理数据和信息,自觉接受食药监管部门管理和社会监督。
七、严格内部管理,对内部审查人员失察,造成违法商户在网络平台开展食品经营行为的,严格按公司规定予以处置。
八、建立入网经营者准入前承诺制度,要求入网经营者以规范的格式做出承诺,如存在严重食品安全违法失信行为,将自愿接受联动惩戒。对实施联动惩戒的违法商户,在联盟各平台同步采取下线处理,同清同查,不给违法失信商户网络生存环境,为合法守信商户提供公平的网络发展空间。
九、服务“疏解非首都核心功能”和“京津冀一体化”的国家战略,联盟成员单位在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及京津冀三地联动方面加强合作,共同净化规范网络市场。
十、充分发挥自身技术优势,对通过平台收集的食品安全社会信息按照政府监管部门需求进行统计分析,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参考数据。
十一、结合各自优势资源,共同加强送餐员队伍食品安全培训,发挥队伍优势,承担食品安全监督和宣传义务,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多形式开展食品安全宣传。
十二、利用网络互动优势,共同宣传、推动“阳光餐饮”工程,并可借助商户后台系统,开展针对入网商户的在线宣传、培训。
十三、在市食药监管局的支持、指导下,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传达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部门监管要求,通报平台线上线下存在的问题,提出共治的措施方案。
十四、联盟成员单位指定专门部门及工作人员,组成“共建”小组,推进各项“共建”工作的开展。
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保障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恳请消费者、食药监管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