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韩周竹 2月13-16日,永乐店镇食药所“多措施”集中开展禽及禽类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本次共检查4家集期市场、6家餐饮服务单位、4家超市,出动车辆6车次,未发现相关问题。
一是和集期市场管理者及相关辖区村签订相关食品安全责任书和严禁活禽交易,明确其属地责任,严控本村外地活禽输入性风险。二是严控禽及禽类产品市场准入关。重点检查销售的禽及禽类产品有无检验检疫证明以及检疫证明是否在经营地点公示、是否重复使用或弄虚作假,严禁没有相关批次的检验检疫证明的禽类产品上架销售。三是规范禽及禽类产品经营行为。重点检查经营者是否落实管理责任;是否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等制度。四是严禁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活禽宰杀活动及集期市场禁止活禽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