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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君石:稳步提升我国的食品安全情况
发文限价的“牛肉面协会”当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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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2月1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发文限价的“牛肉面协会”当除

 

近日,有网友爆料称,甘肃省永昌县成立“牛肉面协会”,并下发协会文件要求,自今年1月1日起,所有店面停送鸡蛋小菜,炒面大碗10元,小碗9元,不执行协会文件,将对该店进行集结围堵。(1月5日法制网)

作家有作协,曲艺家有曲艺家协会,牛肉面协会或许也并不稀奇,但甘肃永昌这家“牛肉面协会”发文限价还要干扰店面经营,岂能随便“立个山头就限价”?

这家“牛肉面协会”,名头上虽有协会两字,所做决定虽已通过部分牛肉面经营者的同意,但多数经营户所做的决定是否一定合理尚不可知,仅就其提出的“所作变动,牛肉面经营者必须服从”、甚至“集结围堵”的话语就显出其霸道。再往深处看,这家“牛肉面协会”,竟然没有在民政局注册登记,显然是一家“黑协会”,而不是为牛肉面经营者维权的真协会。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不少行业基于健康发展的需要,成立了各个行业协会,目的是消除行业不正当竞争,维护绝大多数行业经营者的权益。“牛肉面协会”或许就看重了这一潜在的行业需求,打起了擦边球。虽然该协会由多数经营者协商成立,但其随意做决定的行为,已经违背了协会服务行业的基本属性,而成为部分经营者或者黑恶势力控制一个行业的把手。

牛肉面经营者的具体经营行为,包括经营价格、让利活动,是基于其经营成本、长远发展考虑而为。故此,协会对商家的经营行为,应该是监督引导,而不是充当打手般的集结围堵。一旦热衷于集结围堵,就等同于暴力干涉经营,这才是“牛肉面协会”应该被依法惩治的直接原因。

协会是会员共治的组织,共治的基础是法治。成立“牛肉面协会”或其他协会都应该首先在法律的框架下运行,包括成立程序要合法,所做决定也应遵守法律,而不能放任一些人把持协会,把自己的私欲凌驾于其他经营者之上。即便个别经营者有不正当竞争行为,也可经由协会当面协商,或诉诸法律判断是非,维护行业健康正当的秩序。

市场经济需遵循市场规律和法律,在这个前提下,经营者的行为是不受限制的。行业协会,只能是捍卫市场规律和法律的保障者,而不是违反者。构建健康的行业秩序,需要行业经营者有良好的市场意识,也需要行业协会更好地自律。对于未依法成立的“牛肉面协会”,等待它的只能是法律上的治理。

(宋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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