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监管平台监测发现:2015年5月至6月,贵阳广播电视台在新闻综合频道发布 “一碗泄油瘦身汤”保健食品广告,涉嫌违法发布保健食品广告。贵阳市工商局接到省工商局督查函后,于7月7日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贵州广联时代广告传播有限公司是贵阳广播电视台下属企业,全权负责贵阳广播电视台广告经营管理、对外广告合同签约、广告款项收付等业务。当事人于2015年5月1日至6月30日,受北京瑞梦德科贸有限公司的委托,在贵阳广播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发布的“一碗泄油瘦身汤”是产品商标,“瑞德梦减肥茶”是产品名,该产品是北京瑞德梦科贸有限公司生产的,该公司有食品卫生许可证、国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说明书,“一碗泄油瘦身汤”是保健食品。该产品的广告费是5000元。该广告为保健食品广告,当事人超审批范围发布广告,同时在广告宣传中将保健食品夸大为具有治疗作用的产品进行虚假宣传,导致患者盲目相信,误导了消费者。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之规定,已构成了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责令其停止发布该违法广告,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予罚款人民币15000元。
案件点评
该广告含有“……文老师保证轻松减肥,不会反弹,绝对安全;……韩雪莲、秦婷婷、李小姐……使用该产品效果明显……,当天就能掉肉……,体重分别从174斤降到115;从150斤降到100;从180斤降到105……腰围从3尺多降为2尺;……一天减一斤……;唐山王女士喝一个月体重150斤减45斤,胆固醇、脂肪肝、高血压喝文老师“一碗泄油瘦身汤”完全没有啦……”等多处引人误导的虚假宣传内容。对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的程序和内容的审批,相应的行政机关作了严格的规定,国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对该产品批准的证书上载明:本产品不能代替药物。而当事人为了达到企业利益目的,将保健食品混淆成能治病的药品在贵阳广播电视台新闻频道违法发布了广告,并未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进行违法宣传,误导消费者,损害了消费者对其产品真实情况的知悉权。保健食品涉及人民身体健康,国家对保健食品广告进行约束和规范,是对人民身体健康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