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月15日,贵州省遵义市道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王某经营的50kg/袋“武捷”牌过磷酸钙(化肥)进行抽样,并送遵义市质监局检测院进行检测。
经检验,其有效磷的质量分数、水分的质量分数项目不符合GB20413-2006《过磷酸钙》标准规定,为不合格产品。经查,当事人已销售760袋,销售额16720元。道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140元,罚款33440元。
案件点评
此案中,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之规定,已构成销售不合格过磷酸钙的违法行为。工商执法人员依据职能积极开展农资市场质量抽检,对经抽检发现的不合格农资及时依法进行处理,有效打击了销售不合格农资、损害农民群众合法权益行为,净化了农资市场秩序,为农业生产保好驾护好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