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人们对进口食品的热衷度只增不减,尤其像进口奶粉深得年轻妈妈们的喜爱。然而,因进口食品未贴中文标签引起的消费维权案例不胜枚举。
进口奶粉未贴中文标签
今年3月21日,马某在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一家食品店,购买了4箱德国产的进口奶粉,共计24罐,价值4752元。马某将奶粉拿回家后,发现有些异样。“好像和之前购买的奶粉看起来少了些什么。”经过仔细检查,马某发现奶粉里竟然全都没有贴中文标签。
“难道这些奶粉有问题?”马某来到购买奶粉的商店,要求老板支付货物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即47520元。争论半天,双方并没有达成协议。
马某一怒之下将该食品店告上了颍州区人民法院。法庭上,马某向法庭展示了所购买的德国品牌奶粉,的确全是密密麻麻的外文字母,没有任何中文标签。按照有关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商家的做法的确是违法的。
经法庭调解,判决马某将进口奶粉原样退还给商店,商店返还马某货款4750元,另行给付马某一次性补偿4000元。
超市买进口果饮无中文标签
无独有偶,去年3月份,郑先生在北京某超市购买进口果饮63盒,每盒14.8元。除去折扣合计820.8元。后来他发现该商品为进口产品却没有中文标签,认为其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并以此为由诉至一审法院要求退货退款并给予十倍赔偿。
法院审理查明认为,超市将没有中文标签的涉案产品上架销售,其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对于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判决超市返还郑先生货款及支付赔偿金共计9028元。
对于判决结果,超市表示同意退货,但不同意十倍赔偿。超市认为,该进口果饮是公司失误忘记贴中文标签的,并声明该果饮符合安全标准,而且郑先生也并没有因使用涉案产品有损害。超市在一审中向法院提供了深圳盐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该证书载明的处理意见为:经检验,该批进口当西蒙压榨橙汁(共5项)所检项目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标准要求。
超市后来上诉,认为标签瑕疵不等于食品本身存在安全问题,深圳盐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颁发的卫生证书可以证明该果饮为安全食品,超市将未贴中文标签的果饮进行销售只是单纯的工作疏忽。
而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超市作为产品经销商,理应对其销售的商品,包括外包装、标签、产品描述等表面特征尽到注意义务。根据已查明的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该批次未贴中文标签的进口果饮的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超市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今年6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
案件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消费者选购进口食品时应尽量到声誉好、经营较规范的大型商场、超市。首先,要看包装上是否有中文标签。进口食品标签必须体现的信息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配料的定量标示、净含量和规格、日期标示、贮存条件、原产国国名或地区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其次,查看其是否具有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证书。
(综 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