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乔生 为保障学生饮食安全,贯彻《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进一步推动学校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丛骆骆与海淀区副区长徐永全带队,日前对北京科技大学附属中学、北京石油学院附属小学、中国农业大学东校区的学校食堂进行检查。
据悉,北京大中小学从今年开始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也就意味着北京学校的校长除了要抓行政和教育外,还要对校内包括食堂在内的食品安全负责。检查组要求学校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将校园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的重要内容,每学期进行专题研究。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每个岗位的安全职责,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强化从业人员培训,严格管控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和用水卫生等关键环节,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
相关负责人表示,除学校食堂外,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也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强化从业人员培训,严格落实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成品分装和配送运输等关键环节的控制要求,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确保供餐食品安全。
图为检查组在学校食堂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