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食品安全宣传周
3上一版  下一版4
 
回顾:近几年宣传周主题及其含义
北京市2016年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
版面导航     
 
下一篇4 2016年6月1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回顾:近几年宣传周主题及其含义
为在全国范围内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1-2015年)》,确定每年6月份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
 

(一)2012年食品安全宣传周(6月11日—17日) 主题:“共建诚信家园 同铸食品安全”。

含义:食品行业道德诚信素质的提升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促进了食品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通过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引导食品从业者牢固树立法律、道德、诚信意识,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构建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的外部约束机制;深入推进食品安全诚信文化建设,大力宣传诚实守信典型,为维护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坚实保障。

(二)2013年食品安全宣传周(6月17日—27日) 主题:“社会共治 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

含义:社会协同共治是创新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的基本思路,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重要途径,也是解决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公共服务分散不均、监管力量相对不足和微观环境复杂多变等突出问题的有效手段。通过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引导社会各届共同参与,推动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着力引导食品企业及从业者,形成主体责任和道德诚信意识;强化道德观念教育,倡导诚信从业风气,普及信用文化知识;推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和消费维权,推动食品安全监管执法部门与其他部门、机构之间建立更为有利的协同联动治理机制,形成坚实的外部约束和道德底线。促使食品安全保障由单纯依靠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向多方主题共同参与、多种要素发挥作用的综合治理转变。

(三)2014年食品安全宣传周(6月10日—22日) 主题:“尚德守法 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含义: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政府、市场、社会等多元化、负责任的治理主体共同参与,以促进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断完善食品安全领域政府监管与服务、市场配置与规范、社会监督与自律等一系列相互依托、平衡互动的制度运行系统,从而最大限度凝聚共识,激发和释放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潜能与活力。

(四)2015年食品安全宣传周(6月15日—7月2日) 主题:“尚德守法 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

含义: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根本上保障食品安全的治本之策。一方面要将食品安全治理纳入法治轨道,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科学配置、落实监管权力和责任;另一方面,要积极推动相关职能部门与社会多元主体在法治框架下协同共治,优化行业诚信的内生经济基础和市场机制,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与消费维权渠道,激发和释放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巨大潜能,形成良性互动,共享治理成果。

 
下一篇4  
 
   
   
   

中国食品安全报社主办
报社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一区16号楼 邮编:100070
采编热线:010-63703066-8516 广告热线:010-63703066-8388
京ICP备10219194号-3

所有内容中国食品安全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