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站消息,近期,总局组织抽检肉及肉制品、蔬菜制品、焙烤食品、蛋及蛋制品、罐头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6类食品57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64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
总体情况:肉及肉制品93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占2.2%;蔬菜制品188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占1.6%;焙烤食品41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占4.9%;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78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占1.3%;蛋及蛋制品60批次,罐头112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山西、内蒙古、安徽、福建、江西、山东等省(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河北、浙江、福建、江西、山东等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于2016年6月30日前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