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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餐平台需长设“守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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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餐平台需长设“守门员”

 

□ 王军荣

新的《食品安全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对应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建立登记制度目的是为了保障食品安全,便于职能部门及时掌控食品安全风险,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及时处理。但实际上,很多第三方平台并没有照章行事。

网络订餐平台一头牵着大量的餐饮企业资源,另一头则是广大的消费者群体。作为订餐资源的供应和推荐平台,必须怀有基本的社会责任感,做到对商家信息的真实采集和监督,对于存在信息虚假或质量问题的餐饮企业必须兑现严格的准入和准出制度;而不是仅为蝇头小利,置消费者的舌尖安全于不顾。要知道,平台为消费者把好食品安全关,就是在为自身的长远发展树口碑。

从外部监管来看,3月17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向盒马外卖颁发全国第一张“专业网络订餐许可证”,这意味着网上外卖正式进入“许可证”时代。而目前,诸如饿了么、百度外卖等并没有“专业网络订餐许可证”一说。如果能借鉴上海的经验,将许可证制度推广到全国,将有助于从入口规范网络订餐平台。

工商、卫生部门还应对订餐平台加强日常管理,一旦发现问题商家就要一并追究订餐平台的责任,另外还可以对违法的直接责任人进行有效的处理。

当内外部的整改与管理不再是走过场,严格的规章制度能够真正起到震慑作用,就能倒逼企业自律,提高其服务质量和档次。通过“内外兼施”的监管模式让网络订餐经营企业自发实现优胜劣汰,就能最大限度地维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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