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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对食品标签“早产”企业严厉处罚
北京市着力提升食品药品互联网智能化监管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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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食药监局举行新闻通气会,公布案例并答记者问
依法对食品标签“早产”企业严厉处罚
——此案系最严新《食品安全法》实施后全国首例
 

——此案系最严新《食品安全法》实施后全国首例

2015年11月,北京市通州区食药监局根据案件线索举报,对位于通州区的北京万全居食品工贸有限公司食品标签“早产”等问题进行了检查,对其涉嫌生产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并于2016年3月依法做出了对企业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处罚决定;同时对企业原法定代表人做出了五年内禁止入行的处罚决定。据悉,这也是全国食药监部门依据新《食品安全法》做出的首例“吊证”和对当事人予以从业资格处罚的案件。这是昨天上午记者从该局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的。本报以及新华社、CCTV、北京日报、法制晚报、首都食品与药品、北京晚报、中国食品药品监管等媒体记者参加了这次会议。

《《全文详见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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