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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加强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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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1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两高:加强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2015年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3240人

2015年审结食品犯罪案件10349件

3月13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新华社记者 高洁 摄

3月13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新华社记者 王晔 摄

本报两会特派记者 李涛 牛春安 3月13日上午9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周强在回顾2015年主要工作中指出,坚持司法为民,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联合相关部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各级法院审结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案件10349件。妥善审理食品买卖、餐饮服务等民事案件,严格追究违法生产经营者责任,最大限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曹建明在回顾2015年主要工作中指出,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从严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开展专项立案监督。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安部等共同制定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健全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机制。督促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646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77件。起诉福喜公司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王少宝等44人销售假药案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3240人。最高人民检察院对81件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重大案件挂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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