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讯 天津市近日颁发了首张食品经营许可证。原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保健食品销售食品卫生许可证停止发放,正式实现“三证合一”。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员会近日印发的《天津市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明确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必须开展现场核查,特别是对于特大型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和中央厨房、集体用配送单位,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申请经营场所的现场核查。
据介绍,食品经营者已经取得的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食品经营者持有两个及以上许可证的,若其中一个许可证需要变更或延续,应将已取得的许可证统一交回,换发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