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版:饮品世界
3上一版  下一版4
 
奶粉配方注册制最快月底敲定
天然水、山泉水名称可继续存在
旺季来临 酒企弃电商保线下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12月1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天然水、山泉水名称可继续存在

 

作为我国水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之一,西藏的水资源丰富却鲜有开发,2014年,西藏全区天然饮用水占全国包装饮用水产量比仅为0.2%。据悉,未来十年,西藏将大力发展天然水产业,国家工商总局也表示支持西藏天然水品牌的注册和保护。

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的《西藏自治区天然饮用水产业发展规划》(2015-2025年),到2020年,西藏自治区天然饮用水产量达到500万吨以上,力争总产值达到400亿元以上,带动相关就业过万人,到2025年,西藏天然饮用水设计产能达到1000万吨,形成400~800亿的产值规模,全国知名品牌3~5个。

此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于今年5月份开始实施,并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新国标对包装饮用水的名称进行了强制规范,矿物质水等名称由于存在误导而必须更名。

在半年的缓冲期内,市面上多款矿物质水已经相继进行了更名和换装,不仅去除了包装上“矿物质水”的产品名称,还在标签上加注了“特加入矿物质类食品添加剂”等字样。矿物质水等称谓已逐渐从大家眼前消失。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新国标实施后,天然水等名称也将消失。但实际上,新标准规定今后除矿泉水、纯净水之外,其他瓶装水一律归类为“其他饮用水”,但这仅是分类,而非产品名称。作为产品名称,天然水、山泉水仍可继续存在,只不过归类在“其他饮用水”而已,并非要求更名为“其他饮用水”。 (人民网)

 
3上一篇  下一篇4  
 
   
   
   

中国食品安全报社主办
报社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一区16号楼 邮编:100070
采编热线:010-63703066-8516 广告热线:010-63703066-8388
京ICP备10219194号-3

所有内容中国食品安全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