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王晓梦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清圣源”牌包装饮用水等3种食品不合格,现决定对不合格产品在流通领域采取停止销售措施,名单予以公示。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凡已购买上述不合格批次产品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和外包装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
序号 样品
名称
商标 规格
型号
生产
日期
标注生产
单位名称
不合格项目
(标准值/实测值)
抽样
地点
1曲奇酥芗蔓沅散装称重2015/10/09北京香麦源商贸有限公司苯甲酸g/kg(不得检出 / 0.042g/kg)北京香麦源商贸有限公司2饮用天然矿泉水未标注18.9L/桶2015/10/15北京樱桃泉矿泉水厂铜绿假单胞菌cfu/250mL(0/171)北京樱桃泉矿泉水厂3清圣源包装饮用水清圣源18L/桶2015/10/09北京清圣源饮品有限公司铜绿假单胞菌cfu/250mL(0/152)北京清圣源饮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