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校园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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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校园重大食品安全“零”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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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校园重大食品安全“零”事故
——门头沟区食药监局挂牌以来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纪实
 

□ 平嫚

校园食品安全涉及特殊群体,社会影响范围广。门头沟区食药监局自2013年9月成立以来,一直将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履职、多头控制,保证了辖区学校重大食品安全“零”事故。

提前介入

为切实把好许可准入关,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隐患,门头沟区食药监局从建局之初就积极参与到各学校学生食堂建设工作当中。全面开展对新建、改扩建、延续学生食堂的学校施工图纸的预防性审查,根据其实际情况提出整改意见,从最源头保证各学校学生食堂布局流程的合理性。经过一系列的宣传教育和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区局成功将监管部门要求提前介入转变成了各学校主动寻求介入。目前,全区各学校在新建、改扩建学生食堂前,均会主动将施工图纸送至区局进行预防性审查。与此同时,区局严抓学生食堂的现场核查工作,确保其制度落实到位,硬件设备设施齐全,操作流程规范合理。建局以来,门头沟区局共发放了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目前为《食品经营许可证》)27个。

为进一步督促校方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管理责任,区局制定并与全区各学校签订了《门头沟区中小学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书》,对校方在保证食品安全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一是对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予以明确;二是从选址条件、设备设施以及布局和工艺流程要求、食品存放和工具容器使用要求、从业人员管理等方面,对生产经营活动提出指导性意见;三是要求校方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食品留样等各项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定期自查

食品安全需要天天抓、时时抓,除加强职能部门的监管外,各学校强化自身管理更为重要。为此,区局每年向区教委等相关部门发送关于切实加强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函,提醒其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认真履职。从2014年年初开始,要求各学校每月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和消除,并于每月5日前向区局报送电子版自查报告。另外,区局为进一步加强信息沟通,更好地指导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区局建立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QQ群,随时回复校方在日常管理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每年春季、秋季专项检查工作结束后,区局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召开春季、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会,集中约见全区各学校、托幼机构主管负责人,宣贯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和规范其操作规程。同时,就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重点说明,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和具体要求,逐步提升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多措并举

由于学校食品安全的特殊性,区局确定了业务科室与属地食药所双重监管、单部门检查与多部门联合结合进行,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两措并举的监管原则,全面防控食品安全潜在风险。监督检查方式采用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检相结合,事先不打招呼,突击对辖区内的学校、托幼机构的食堂和校园周边食品店、餐饮服务等食品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和抽检,全面了解其食品安全管理、关键环节过程控制的真实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并及时复查。履职以来,区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590人次,检查学生食堂、集中送餐情况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1720户。

除日常监管外,区局每年结合本年度工作实际及监管重点,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春季排查整改、夏季重点检查、秋季巩固成果的分阶段专项整治工作。春秋季开学初,区局联合区教委、卫生组成联合专项检查组,对辖区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开展拉网式排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责令限期整改。夏季是食品安全事故的易发和高发期,为预防食源性疾患事件发生,确保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零”事件,门头沟局针对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进行专项检查和重点复查。同时对学校周边“小饭桌”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要求校方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提高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引导学生在校就餐或回家就餐,劝告学生远离无卫生安全保障的“小饭桌”和“路边摊”。同时运用科学手段,查找潜在风险,对学校食堂的谷物粉制品、食用油、酸牛乳、巴氏乳、水产品、酱类、食醋等食品进行监督抽检,进一步掌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状况。

建立并落实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防控食品安全输入性风险,是保障学校食品安全的第一关。对此,区局联合区教委对学校食堂索证索票和台账记录相关工作进行了规范,统一制定印刷了成品出锅记录、餐饮具消毒记录、紫外线灯使用记录、米面粮油及副食调料记录、鱼肉蛋类记录、蔬菜水果记录、直接入口食品记录、食品相关产品记录、岗前健康检查记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记录、餐用具消毒记录、食品添加剂记录等,规范台账记录内容,为学校食堂更好开展食品生产经营相关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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