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13年8月15日,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挂牌成立,市16个区分局也陆续挂牌。二年多来,在北京市局的领导下,各区局励精图治,为实现社会共治、确保辖区食药安全做出了贡献。
不同区域有不同的环境,必定也有不同的特点。本报编辑部特别策划的“局长特约专稿”以《经验交流》专版形式从本期开始将陆续刊登,以飨读者。请关注!
郝同战
平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3年11月1日正式履职,主要职责是负责辖区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简称“四品一械”)的行政许可、监督管理、质量检测和案件查处等。2年来,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一区四化五谷”建设目标,按照“完善体系、实现共治,严格执法、确保安全,便捷准入、优化服务,营造环境、促进发展”总体思路,遵循“保障公众安全健康至上、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至上”基本准则,全面推进平谷区食品药品监管的现代化,在队伍建设、应急机制、执法装备、检测设备和工作措施等方面得到加强,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整体得到提升。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可靠,食品和药品抽验合格率分别持续稳定在98%以上。
一、辖区食品药品主体基本情况
(一)主体数量。截至2015年10月,全区共有“四品一械”生产经营主体10539家。其中食品生产企业70家,小作坊30家;食品经营单位3635家;餐饮服务单位2456家;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242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160家;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205家;医疗机构427家;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3314家。主体业态发展良好,市场秩序良好。
(二)主体结构。全区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多数为小型企业,经营条件偏低,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经营行为规范性不强,食药安全风险防控点较多。
二、区位风险特点
(一)输入性风险大。平谷区地处京津冀三省交界处,85%以上的食品靠外埠供应,尤其是批发市场的蔬菜和肉类多途径进入,存在较大的输入性安全风险,给监管带来一定的难度。
(二)遗留问题突出。部分集期市场不具备食品经营条件,且无证流动食品商贩多,取缔和监管困难;“家庭喜宴”问题,全市层面还没有形成统一的管理机制;中小型餐饮单位加工操作间条件普遍比较简陋。
(三)基层监管力量薄弱。就监管任务而言,监管队伍整体人员不足,特别是基层乡镇食药所监管力量明显不能满足监管需求,在监管手段上,信息化底子弱,数字化程度低。
三、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情况
(一)理顺各项机制,保障食品安全
一是政府负总责的监管体系有效运行。区、乡镇(街道)全部建立食药安委及食药安办,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正在发挥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的职能作用,整体推动区域食品安全工作,形成明确的政府负总责的责任体系链。把食品安全纳入区政府“一区四化五谷”发展战略和为民办实事工程,作为绩效考核重要指标。
二是多方协作的社会共治格局初步形成。与农业部门携手完善从农田到餐桌食品安全联合监管协作机制;在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中,与卫计委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食品药品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在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方面,建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出台了《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关于做好涉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促进了行刑衔接工作的有效开展。
2015年初,组建了社会监督员、基层信息员、企业联络员和志愿者队伍。还开启了与周边区县跨区协作的京津冀联动机制,与兴隆县签订了食品药品安全一体化框架协议。
三是行业协会的导向和引领作用显现。近二年来,食药局不断加强与食品药品行业协会的合作,积极协助协会开展“尚德守法、诚信自律”的实践活动、新《食品安全法》普及、宣传和竞赛活动,培养企业知法守法的主体责任意识和诚信理念。
(二)强化监督管理,促进食品药品安全
一是严格准入标准,把好审批关口。严格落实《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管理制度》《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现场制售许可管理办法》,2014年,区政府修订了《平谷区食品生产加工作坊监督管理办法》,确保食品加工小作坊准入更加规范严谨。
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守住食品药品安全底线。通过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跟踪检查等多种方式,强化对企业的过程监督,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围绕食品安全热点,确定全区食品安全监管重心。先后开展“地沟油”、白酒、婴幼儿配方食品等重点专项治理20多次;对商场超市、市场、景区、民俗旅游村等重点场所食品添加剂、瓶桶装饮用水、超过保质期食品、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内活禽及禽类制品以及香油、牛羊肉等质量安全进行重点检查和抽查,严控和及时下架不合格食品,排除了带有普遍性、系统性、区域性的食品安全隐患。严格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等管理制度,保障食品药品全过程、全链条安全。
三是统一风险监测,实施分级量化管理。全区统一制定食品风险监测计划,2015年全年监测任务是4650件,前三季度食品监督抽检共完成样本1279个,合格率为99.45%。药品计划完成575批次,已完成492批次,合格率为99.6%,其中,监督抽检140个样本,已完成全年任务,合格率99.3%;从2015年开始,对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企业全部推行风险分类、监管分级、责任人公示等信息公开管理,加大对高风险领域、高风险企业、高风险品种的监督检查频次,形成对社会面的有效控制,年底前全部完成企业风险分级评定工作。
四是严密监测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得当。2014年初,完善了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建立了食物中毒类食源性疾患快速联动处置机制和食品药品专家库,确定了三家食品突发事件样品委托检测机构。2014年1月和2015年6月,2次开展多部门共同参与的食品安全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能力有效提升。
五是打击违法行为,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秩序。从建局至2015年10月底,共受理食品药品举报投诉1087件, 查办食品案件157件,罚没款合计185万余元。2015年,食药局和公安部门联合办理涉刑案件2起,涉案人员3人,有效打击了食品违法犯罪行为,百姓食品安全利益得到保障。
六是广泛宣传引导,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增强。实施“看、听、读”立体式宣传,营造良好监管氛围。在第八次区政府常务会上详细解读了“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建立以电视节目、户外专栏和《平谷食品药品报》为主的宣传平台,制作《食药之窗》电视节目40期,在每晚的黄金时间播出; 制作《食药之窗》橱窗3期,共156个;依托“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建立镇(乡)街道食品安全宣传阵地,以不同形式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军营、进景区等“六进”活动。组建宣讲团,由行业协会牵头,邀请食品专家、专业技术人员等,定期开展食品专业性知识培训及讲座,全面提升全区食品安全参与度和防范意识,把食品安全知识送到千家万户。组织辖区企业开展新《食品安全法》知识竞赛,通过初试、复赛提高企业学法懂法的参与度及积极性,强化企业落实法律的第一责任。
七是加强技术监督,检验技术支撑体系初步建立。整合食品检测机构,成立平谷区食品药品监控中心;以十八个街乡镇的实验室为基站,对市场上的食品按计划进行快速监测;以企业自检实验室为补充,数据均按规定录入首都食品安全监控系统。
(三)接受社会监督,营造和谐法治环境
以零容忍态度抓食品安全,抓早抓小,关注社情民意,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督促食品监管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一是推进食品监管法制化,做好投诉举报办理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三个到位”:即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行为违法的处理到位。认真核实群众所反映的问题,认真查处存在的问题,做到“署名有回复,件件有着落”。
二是接受人大、政协监督。2014年,食药监局办理关于“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宣传的建议”提案1件,从加大食用农产品宣传力度、强化市场主办单位的监管、健全食品质量监测体系、完善社会监管体系、推进食品安全齐抓共管等方面着手,认真落实提案的要求,得到了人大代表的认可,获得了群众的支持。
2015年,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军、副主任李福芝、政协主席闫维洪等领导先后4次带队对该局就依法行政工作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视察。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区政府落实食品安全监管情况报告,各位委员针对食品安全监管提出建设性意见,并针对目前食品药品监管力量薄弱的问题,提出合理建议,我局将认真落实整改。
三是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布政府信。另外,组织机构、办事指南、政策法规等与百姓息息相关的信息也做到了及时更新,为群众、企业提供了便利。
四是推行便民高效服务。2015年,政务服务中心共受理各类行政许可事项1789件,全部在许可时限内完成。接到企业赠送锦旗10面,在驻厅单位按月考核中,一直保持前5名的成绩。有的食药所对半山区出行不便的群众,在下乡巡查时送证上门,方便群众。
五是帮促企业优化发展。主动与企业对接,服务产业发展。2014年“四品一械”企业生产销售及涉及农产品总产值总额合计118.84亿元。“四品一械”企业生产销售总额69.67亿元(其中食品生产经营总产值53.94亿元;餐饮营业收入1.93亿元;药械保化生产经营总额13.8亿元),总纳税额3.75亿元。涉及农产品总产值49.17亿元;比2013年(“四品一械”企业生产销售及涉及总额合计93.96亿元)平均增长26.5%,成为辖区重要的经济支柱和引领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