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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食药监局发布网络订餐消费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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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5年10月2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京市食药监局发布网络订餐消费警示
消费维权电话12315 投诉举报电话12331
 

本报讯 张乔生 记者日前从北京市食药监局了解到,虽然目前“互联网+订餐”的方式给传统餐饮服务行业注入了新的商机和活力,但目前网络订餐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还不规范,违法违规行为还时有发生,食品安全存在一定风险,为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市食药监局特发布网络订餐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利用网络订餐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选择合法正规的供餐单位。在订餐前要了解供餐单位的名称和经营地点,询问对方是否取得从事食品制售经营的合法资质(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评定的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评定等级。切勿订购“无证”单位加工制作的食品或来历不明的外卖食品,同时建议消费者从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评定等级较高的食品经营企业订购餐食。

二是及时食用网购餐食。建议选择送餐距离较近并可在短时间内送达的供餐单位订餐。收到食品后应先检查餐食包装是否清洁、完好,配送的食品是否变质或受到污染,然后及时食用,勿长时间存放。

三是保留相关消费凭证。网络订餐时要留存好消费小票、发票等相关凭证。如发生消费纠纷,可以拨打消费者保护维权电话12315;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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