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健康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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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作”网售食品能否保证安全

 

□ 范志红

如今,买东西实在是太方便了,网上预订,微信朋友圈,都能买到私家订做的各种食品。有私家养牛挤的奶,私家养鸡生的蛋,私家油坊榨的油,私家做的点心小吃,私家做的果酱果汁,私家做的快餐盒饭……有不少朋友认为,都是纯手工制作,虽说贵点,可是安全性很放心。我听了这话,反问了几句:你们考察过他们的食品生产卫生条件吗?确认过他们的原料进货渠道和原料质量吗?看过他们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和生产人员健康证吗?抽样检测过他们的产品吗?确认产品有安全的包装材料和运输条件吗?看过产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营养成分表吗?如果这个私家制作“属于”无经营许可、无卫生许可、无监督抽查、无专业培训、无产品标准的个体作坊,您觉得怎么样?

这下子,大家有点答不上来了。有人咕哝说:但是那些被国家监管的大品牌,不是也会出问题么?

我说:您说得对。国内外都一样,制作食品的数量多了,批次多了,哪怕严格监管都难以避免偶尔出问题。但是,您能因为监管有疏漏,就确认完全没有纳入监管的产品更放心么?合法公民也可能犯罪,但是一个连合法身份都没有的人,难道说会更让你信任啊?

有位朋友说:想想确实是这样。不过,有些产品是朋友圈卖的,是朋友圈里的熟人,应当没什么问题吧。只要制作的人有良心,食品就能让人放心,不是么?

这话听起来好像合理,其实并不理性。如果仅仅有良心就够了,还要学习食品加工储藏技术和食品安全管理干什么?食品从种植到加工到储藏到运输,哪一方面不是好大的学问?如果不学相关知识,没有技术指导,也没有相关管理体系,还想生产外卖的食品,特别是短货架期食品,是非常不靠谱的,安全根本没保障。

我相信,绝大多数人都是有良心的,食品制作者都想让消费者喜欢自己的产品,也不打算出点安全事故给自己找麻烦。但是,细菌、霉菌、寄生虫和各种导致食品劣变的化学反应可是不认良心的。只要管理上稍有疏忽,它们就会兴风作浪。

我们最放心的自家厨房,其实食品安全管理往往很差。多数人不会每个月都清理冰箱,也未必经常消毒水池和菜板,地面都不一定天天擦。相比而言,食品卫生等级为A的餐饮企业在这些方面都是有严格要求的,有的企业甚至擦桌子的程序都有规定。(恐怕很多人去餐馆从来没注意过食品卫生等级,通常就标在悬挂经营许可的地方附近。大部分餐馆是B等,尽管看似豪华。)

有些地区的“传统工艺”本身就不安全,比如用含铅配料做松花蛋、用硼砂处理米粉和粽子,用含铅小转炉爆米花,用硫磺熏果脯蜜饯,都是自古以来的“传统工艺”。

所以,只有良心,没有相关知识和技术,没有严密管理制度,并不能保证食品制作的绝对安全,特别是在大批制作的时候。

再说,一个人在家做食品有良心,不等于他规模大了也能百分之百守法。如果没有监管,没有检测数据,你又怎能确认,你在网上所购买的食品中百分之百没有添加任何你不想要的化学物质呢?仅仅凭你对网页上各种口号各种概念的信任感?

其实,我并不反对人们食用现场挤的鲜牛奶,也不反对人们在网络上销售个体制作的食品,只是希望这些产品能够被纳入监管,加强培训、管理和抽查,而不是仅仅用“良心品质”、“手工制作”、“传统工艺”之类的虚词来吸引消费者。既然做一行,就要遵守这一行的基本规则,做得专业,做得安全,做得规范合法。

最近国家食药监总局印发的《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中明确规定:无实体门店经营的互联网食品经营者,不得申请所有食品制售项目,以及散装熟食销售。

2015年10月1日开始执行的新《食品安全法》,对网络食品的食品安全监管也做了相关说明。按新《食品安全法》规定,今后的网络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持照经营,在进行实名登记、明确责任、审查许可之后方可售卖。这样就能在很大程度上堵上监管漏洞,至少能够明确产品的责任人。生产者被纳入监督管理范围,对规范他们的行为很有作用。

法律还规定,消费者在购买网售食品时,如果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也一样按照企业加工食品的规定进行赔偿,该赔多少倍算多少倍,而不是仅仅退款了事。总之,从今年10月开始,即便是朋友圈卖的”私家自制“食品,也被纳入了管理范围。相信网络食品销售的卖家们也都会按法律规定,及时实名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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