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大家讲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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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奶粉新政”能否堵住安全漏洞
河鲀毒素食物中毒
方便食品掀起餐饮“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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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9月1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河鲀毒素食物中毒
本期 专家
 

王锡昌 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理事、上海市食品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上海海洋大学食品学院院长、教授;

计融 国家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专家咨询委员会中毒处置组专家、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应急与监督技术部副主任、研究员。

一、背景信息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预防织纹螺食物中毒的风险警示,提示织纹螺含有河鲀毒素,误食后会导致食物中毒。之前也曾有食用含河鲀毒素的烤鱼片或织纹螺导致中毒的报告。

二、专家解读

1.河鲀毒素属于剧毒物质,可引发急性中毒。

河鲀毒素是自然界毒性最大的非蛋白质神经毒素之一,毒性约为剧毒氰化钠的1250倍,该毒素理化性质稳定,煮沸、盐腌、日晒等均不能将其破坏,甚至100℃加热5小时仍不能将毒素完全破坏。

河鲀毒素中毒潜伏期一般在10分钟至3小时,患者首先感觉面部或手脚感觉异常,随后可能出现眩晕或麻痹,也可能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胃肠症状,继而可能会呼吸急促,并可能出现低血压、抽搐和心律不齐,重者可致死亡。目前尚无特效解毒药物,病死率高。

2.中毒原因是食用了含有河鲀毒素的食品。

河鲀毒素主要存在于河鲀和刺规等鱼种中,在云斑裸颊虾虎鱼、加州蝾螈、织纹螺等中也存在。

导致河鲀毒素中毒原因主要包括:部分消费者抱有侥幸心理,盲目尝鲜引发中毒;含河鲀毒素的食品同其他食品混在一起被捕捞或捡拾,误食导致中毒;个别生产经营者未对食品原料进行严格筛选,导致含河鲀毒素的食品混入。

从近年河鲀毒素食物中毒案例来看,中毒主要发生在每年9月份至翌年5月份,沿海地区居多,内陆地区较少,中毒场所绝大多数为家庭。

三、专家建议

1.含有河鲀毒素的食品安全风险高,依法应禁止生产经营。食品生产经营者应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在收购、加工、经销海产品、水产品等产品时应严格把关和挑选,防止有毒食品混入,要将挑捡出的有毒鱼种、螺类等食品应进行统一销毁处理,防止捡拾者误食中毒。消费者发现违法生产经营含河鲀毒素食品的行为,可以拨打12331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2.消费者切勿食用含有河鲀毒素的食品及其制品。不要捡拾不认识的鱼类、螺类等产品,应通过正规途径采购;同时要提高防范能力,一旦发生河鲀毒素中毒,应立即自行催吐并尽快到医院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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