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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全国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员座谈会成功举办
同心协力 为实现食安梦扛旗护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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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全国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员座谈会成功举办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农业部、工信部及其他有关部委领导,15位省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30位市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40位县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到会
 

本报讯 于溯源 霍东洲 记者李涛 郭敏 发自内蒙古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将于10月1日正式施行,为强化保障“舌尖上的安全”,8月18日,由中国食品安全报社和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主办的“第二届全国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员座谈会暨内蒙古食品安全与生态农业发展高峰论坛”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成功举办。来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农业部、工信部及其他有关部委领导,全国部分省、市、县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员以及部分企业代表近500人参会。

刘新乐副主席

发来贺信

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刘新乐为会议举办发来贺信。贺信中说:“这次全国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员座谈会的召开,充分体现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对内蒙古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也为我们学习各兄弟省区市先进的食品安全监管理念提供了宝贵契机。我们要进一步加强与各兄弟省区市的联系与沟通,充分借鉴这些好的经验和作法,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四个最严’的要求,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确保2017年自治区成立70周年时基本建成食品药品安全内蒙古。同时,也真诚地希望大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宣传司副巡视员王良兰出席18日上午的开幕式,15位省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30位市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40位县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到会。期间,会议主办单位中国食品安全报社社长兼总编辑朱长学、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永强分别致词,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巡视员广德福就新《食品安全法》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衔接问题作重点介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总工程师刘兆彬专题解读新《食品安全法》。中央网信办网络新闻信息传播局副处长卢鑫、工信部消费品工业司食品处副处长张志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消保局副处长蔡中梁出席会议并发言。

发出好声音

传播正能量

以“汇集你我力量,确保食品安全”为主题,全国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员座谈会已经连续两届成功举办。中国食品安全报社社长兼总编辑朱长学在开幕式致词中谈到,食品安全牵着千家万户,确保食品安全事关人民健康与生命、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繁荣稳定。为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的若干指示,充分发挥《中国食品安全报》作为国家级食品安全主流媒体的重要作用,自2012年起,中国食品安全报社积极编织全方位、立体化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网络,建立一支发出好声音、传播正能量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员队伍。

朱长学表示,三年里,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员们与监管部门同力、与《中国食品安全报》同心、与食安梦同行,积极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坚守于食品安全保障前沿,为食品安全监管做出积极贡献,充分体现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精神风貌。事实证明,这支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员队伍对增强全民食品安全共治意识,营造食品安全良好舆论环境,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新闻传播具有很强的助推作用。

推动食品安全社会

共治共建共享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永强谈到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时介绍,近年来,内蒙古特色农畜产业,尤其是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居全国前列。作为绿色食品输出大省,确保绿色食品产业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为全国提供放心安全的绿色食品、农产品,是内蒙古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承担的重要职责。提出到2017年自治区成立70周年,基本建成“食品药品安全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以此为抓手,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建、共享。科学谋划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扎扎实实提高监管工作水平,全力打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攻坚战和持久战,努力保障全区各族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食品安全监管,需要社会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才能形成食品安全治理的良好氛围和局面。2015年1月1日起,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中国食品安全报》联合创办《内蒙古专刊》,至今已经发布11期,近50个专版。专刊是全面反映内蒙古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动态和成效的全国性交流平台,成为沟通自治区和其他省市工作的桥梁和纽带,通过专刊,体现了内蒙古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监管与法律、道德、政策、社会责任等机制有机结合的实践,体现了社会组织、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体现了生产经营者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自律。专刊帮助形成全区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公众围观和舆论动力”,因此专刊成为内蒙古地区广大监管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固定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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