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食品安全宣传周
3上一版  下一版4
 
门头沟区全力营造食品安全良好氛围
版面导航     
 
2015年6月2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门头沟区全力营造食品安全良好氛围

 

□ 陆沈凤

6月19日,门头沟区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正式启动,区食药监管局、城管、安监、教委、疾控等区食药安委成员单位积极参与。本次宣传周紧紧围绕“尚德守法,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的主题全面展开。

多种形式 广泛宣传

19日上午,门头沟区2015年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在辖区内的永定河世纪广场举行,门头沟区副区长张满仓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张满仓指出,区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首先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大力加强食品安全法治建设,加快构建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二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这次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筹备、严密组织,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同时要突出主题,加大报道频率,加强宣传声势,扩大活动覆盖面。要因地制宜,采用丰富多彩的表现形式,提高宣传周活动的实效性。三要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全程监管,强化源头治理,堵塞漏洞盲区,消除风险隐患。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建立食品质量追溯体系。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队伍建设。

在启动仪式现场,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向周边群众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品,讲解食品安全常识,指导参与群众辨别日常食品安全问题。现场设立食品快速检测台,为群众演示三聚氰胺、二氧化硫、食用油酸价等常见项目的检测方法和结果说明,使群众对食药安全监管工作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和理解。

与此同时,辖区内13个乡镇、街道食药安办均在本辖区内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实现主会场与分会场同时开展、同步进行的宣传模式,全面覆盖全区所有乡镇、街道。在食品安全宣传周内,依托各乡镇、街道食药安办的平台,陆续开展食品安全知识 “进社区、进学校、进工地、进农村”的“四进”活动,大力营造食品安全良好氛围,全面提升广大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维权能力。

法律培训 明确责任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引导辖区内各食品生产经营者知法、守法,诚信经营,门头沟区食药监局特地组织召开《食品安全法》专题讲座,向辖区内100家重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深度解读《食品安全法》修订的重点亮点内容。主要包括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要求、生产经营过程控制、食用农产品销售、转基因食品的标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措施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等。督促各企业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并加强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等制度的落实各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做到食品可溯源,食品安全可保障。

加强监管 消除隐患

政府监管是目前食品安全监管最重要的力量,门头沟区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积极落实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政府属地责任,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加大对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查找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

区食药监管局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力量,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对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一对一”、“面对面”的宣传教育,作为集中宣传教育的补充和丰富,从而引导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尚德守法、诚信经营。

食品安全监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企业、政府的各方参与和努力,食品安全宣传周各项活动的举办有力地推动了社会共治格局的构建。食品安全宣传周虽然只有一周,但保障首都人民食品安全的各项工作仍将继续下去,并不断加强。

 
 
 
   
   
   

中国食品安全报社主办
报社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一区16号楼 邮编:100070
采编热线:010-63703066-8516 广告热线:010-63703066-8388
京ICP备10219194号-3

所有内容中国食品安全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关闭